非常时期在家办公按工资60%发放合法吗?

如果企业按国家相关部门的要求操作的话,无论是否在家办公,也就是无论是否提供劳动,都要和平时上班的报酬一样。如果单位在复工之前,员工已经提供了劳动,则按加班对待。复工后可以倒休,如果不能倒休的,按平时工作标准的200%发放加班工资。
但是理想很丰满,现实就差人意了。在实践中,能真正享受到这样结果的劳动者是少数群体。除了机关事业单位外,还有国企和央企,还有部分上市公司,要么就是效益较好的民营企业。而多数民营企业或竞争性国企,在此非常时期,本身运行就遇到很大困难。不少企业由于订单下滑,利润也大幅下降。在这种情况下,确实有很多民营企业有降薪裁员的冲动。
对这段非常时期,有网友提问,在家办公的话,企业只愿意按60%工资发放,这样是否合法呢?对此,我们认为,这是不合法的,只要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工资就应当足额发放。更何况,法律并没有説在家办公,还是在用人单位办公。按照1995年1月1日生效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非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当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所以,一般情况下,职工工资不能随便改变的。

但是,面对目前非常时期,企业在经营上遇到较大困难,难以为继之时。那么,如果在家办公按60%工资发放,有些人还是愿意接受,但有些人却接受不了。因为如果你之前月薪8000元,回家办公打6折,拿到4800元/月,那还算是不错了,多数人也只能被迫接受。而如果企业是按你以前基本工资的60%来计算,不包括绩效工资和奖金,那么这大概率是广大职工不能接受的。因为,基本工资通常是较低的,如果在基本工资上打6折,那收入也太低了一点。
对于企业来説,在不可抗力的情况下,经营方面出现了一些问题,暂时提出适当的减薪要求,大家是可以接受的。但对于职工而言,企业效益不好,你可以扣绩效工资、少发奖金,但职工养家糊口的基本工资还是要100%按时发放的。因为,基本工资主要是与员工的工作时间挂钩,如果员工在家办公和单位办公一样,保质保量的完成工作量,很明显就不能扣发基本工资。如果实在资金周转不开来,也不应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发放,这是法律的底线。

非常时期在家办公,企业只肯发放60%的工资,如果按照正常的情况,企业这么做肯定是不合法,员工有权向上面举报。实际上,在家办公只要完成规定的工作量,支付100%的工资是天经地义,实在不行可以支付100%的职工基本工资,如果还有困难,可以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并且按时交纳五险一金。而对于职工来説,虽然法律规定对劳动者是有非常保障的,但毕竟用人单位在劳动关系方面是强势群体,在目前特殊情况下,有一份稳定的工作非常不容易。如果遇到利益受损的情况,可以与企业及时沟通和协商,以求双方尽早达成共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