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常心理常用的判别标准—— 十四
在上述概念中,涉及到了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即究竟如何判别正常心理与异常心理,这很难有统一的和简单的标准。首先,异常心理与正常心理之间的差别是相对的,两者在某些情况下可能有本质的差别;但在更多的情况下又可能只有程度的不同。其次,异常心理的变现受多种因素的影响,诸如生物因素,心理状态,社会环境等,所取的角度不一样,标准也就不一致了。1,心理测验标准;运用各种心理测验,如记忆测验,智力测验,人格测验等,来判定记忆是否有障碍,智力水平如何以及构成人格各维度或因素的情况变化,它所提供的数据较为客观,又因为是一种标准化的测验,所以经常作为一种规范的检测标准。心理测验虽然也是一种统计学的方法,但它并不是把受测者置于常态分布的某一位置便了事,而有它自身的限定和说明。如智力测验,当受测者的位置位于常态以上时既是超常或优秀,在常态以下既是低常或异常或变态。但是心理测验往往只能告诉我们“有什么”我们却不能依次推出“是什么”,更难以探明“为什么”,因为它不能向人们提供与异常心理相联系的那些变量的作用。
2,社会常态标准;在这里正常或异常是以社会常态来比较的。凡是符合社会规范,道德准则和价值观念的行为,以及为社会一般人所认可和接受的行为,即为正常,否则即为异常。这种标准最符合常识,但它却有明显的缺陷。其一,它有时间限制,也就是说很多标准可能随时间的流逝而发生变化。如同性恋,以前视之为犯罪,后视之为表态,现在美国精神病学会已把它从诊断分类中抽掉,有的地方已在法律上视同性恋为正常。其二,它有地域限制。如某些落后的部落社会,男女两性的角色与文明社会恰恰相反,许多我们视为的正常心理和异常心理也就完全颠倒了。其三,它受人的思想觉悟限制。如那些思维超前,具有反传统精神的人,最早常被人误解,视为异常。其实,即使在同一时间和空间,也会因人们的地位或身份等,所持有的道德准则和价值观念本身便有差异,也就难有统一的标准。
3,社会适应标准;这也是一种极为普遍的标准,它是以人的行为的社会意义及个体良好的顺应为出发点,并从个体对社会,集体,人际关系,人和自我的态度中和习惯的行为方式中来观察平常与否。但是因为适应与不适应之间本无客观标准,所以这一标准,也不能完全适用。如教师多认为儿童的不良适应表现为偷窃,手淫,逃学,欺骗,鲁蛮等;而心理学家则认为退缩,孤独,怀疑,抑郁等才是不良适应的行为。
4,主观经验标准;病人或心理障碍者本人的主观经验常常是一个极有参考价值的标准。当他们感到忧郁,不愉快,或不能控制自己的某种情绪或行为时,能主动寻找心理医生的帮助,或在心理医生的帮助下能明了自己确实存在问题,便属于心理障碍者。其特点是有主观的“自知之明”。但 也有病人已失去正常生活的能力,却坚决否认自己的“不正常”。这种主观经验也恰恰说明某心理异常,这种情况经常发生在严重心理障碍亦即精神病人身上。
异常难以判别,主要是正常难以确定,所以难免见仁见智,我们可以肯定世上有“心理异常者”,但却不敢肯定有“标准常态人”,这也是判别正常心理和异常心理的难处所在。但是我们又可坚信这一点,因为心理异常是多种原因引起的,判别的标准也就应该是多维的,综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