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文言文《牡丹亭记题词》·原文·译文·赏析
〔明〕汤显祖
【原文】
天下女子有情,宁有如杜丽娘者乎!梦其人即病,病即弥连,至手画形容传于世而后死。死三年矣,复能溟莫中求得其所梦者而生。如丽娘者,乃可谓之有情人 耳。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生者可以死,死可以生。生而不可与死,死而不可复生者,皆非情之至也。梦中之情,何必非真,天下岂少梦中之人耶?必因荐枕而成亲,待挂冠而为密者,皆形骸之论也。
传杜太守事者,彷彿晋武都守李仲文,广州守冯孝将儿女事。予稍为更而演之。至于杜守收考柳生,亦如汉睢陽王收考谈生也。
嗟夫,人世之事,非人世所可尽。自非通人,恒以理相格耳。第云理之所必无,安知情之所必有邪!
——选自上海古籍出版社排印本《汤显祖诗文集》
天下女子的多情,难道还有像杜丽娘那样的吗?梦见那位情人 就得病,一病而迅即不起,以至亲手描绘自己的画像传于世以后就死了。死去三年了,又能在冥冥之中寻求到所梦的人而复生。像杜丽娘这样,才可以称得上是多情的人了。她的情在不知不觉中激发起来,而且越来越深,活着时可以为情而死,死了又可以为情而生。活着不愿为情而死,死而不能复生的,都不能算是感情的极点啊。梦中产生的情,为什么一定不是真的呢,天下难道还缺少这样的梦中之人吗?一定要挨到男女同席了才算是成亲,等到挂冠辞官后才感觉安全的,都是只看事情表面的说法啊。
记述杜太守事迹的故事,模仿了晋代武都太守李仲文、广州太守冯孝将儿女恋爱的传说。我稍加改动而写成了这个剧本。至于杜太守拘押拷打柳梦梅,也就象汉代睢陽王拘押拷打谈生了。
唉,人世的事情,不是人世所能理解透彻的。自己不是学问贯通古今的人,所以常常用“理”去加以推究了。只是一味强调(杜丽娘死而复生与柳梦梅结合的事)从理的角度看一定没有,又怎么知道从情的角度看一定存在呢?
(一邓一 长风)
【鉴赏】
汤显祖之所以被明末自命为卫道士的夫子们恨之入骨,视之为毒蛇猛兽者非它,端为《牡丹亭记》一剧耳。所以直到清代,还有些笔记,说亲眼看到汤显祖因《牡丹亭记》败坏礼教而在阴曹地府下油锅上刀山呢!
那些连篇鬼话,无非证明汤显祖罪该万死。在理论上驳他不倒,也无权下一道禁演停演的法令,“革命”的大字报此时尚未发明,就只好出此下策了。明知没有人置信,除此之外,再也想不出别的高明办法,就这样胡乱说一通。可恶固然可恶,却也可怜。
那么汤显祖为什么要写《牡丹亭记》呢?何必如此冒天下之大不韪呢?在此之前,他的诗文和奏疏已经捅了不少乱子了。现在居然仍旧不肯安分守己,在世俗的眼光中,原是无法理解的。
看来,汤显祖对这个题材,对这个主题,对这个“一生爱好是天然”的杜丽娘,在感情上已经爱之甚深,到了自己无法控制的程度了。一旦到了他在这篇题词中所说的“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生者可以死,死可以生”的程度,要他放下笔来,那是不可能的了。
汤显祖既写了《牡丹亭记》,深恐别人予以曲解,因此又写题词。题词公开宣称:“自非通人,恒以理相格耳。第云理之所必无,安知情之所必有邪!”这就不是为《牡丹亭记》一个剧本作辩护,矛头所指是为一切“恒以理相格”的“通人”,所树的对立面是一大群人。
“梦中之情,何必非真”。这是汤显祖的快人快语。任何卫道君子,要在梦中绝对排除七情六欲的干扰也是困难的。曹操、秦桧之类也难免有冤魂向之索命的梦,这原不是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古人对心理学虽缺乏研究,“日有所思,夜有所梦”还是说出了一些道理的。
作者在剧本中,也写了一个“以理相格”的通人,名叫陈最良,是杜丽娘的塾师。所不同者,这是一个可怜的小人物,道貌岸然的伪装还有一定的限度,不像汤显祖在政治生涯、文艺生涯所遇到的那些通人那样面目狰狞罢了。
《<牡丹亭记>题词》和《牡丹亭记》都是中国古代文化遗产中的瑰宝,都闪耀着“资本主义萌芽时代”的对于人的价值重新认识的思想光辉,和西方的莎士比亚的剧作的人文主义思想东西互为映衬,不约而同,堪称奇迹。
可悲的是,所谓“资本主义萌芽时代”随着明末阶级矛盾、民族矛盾的尖锐化所导致的明代的灭亡而夭折了。人们所能做的,无非是围绕着“生者可以死,死可以生”作些文字游戏般的诠释而已。如此等等。
当然,也正因为如此,汤显祖也就显得格外伟大。
杜丽娘成了“有情人”的典型,也造就了无数扮杜丽娘的表演艺术家。个别的杜丽娘在“梦”中相会的也许是外国的柳梦梅,这不能要求汤显祖负责的。因为不演戏,不扮杜丽娘的女性,也会做这种梦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