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202,订正伤寒论注阳明病篇

咳者,咽不痛。
注 阳明病,当恶热不恶寒,若从伤寒传来,则不能食,
今从中风传来,故能食也。伤寒挟寒邪,则有头痛
证,今中风挟风邪,则有头眩证,理固然也。寒邪属
阴,若兼饮则咳而呕,今不呕而咽痛,则以风属阳
邪,风病则兼火,故咳而咽痛,以类相从也。
集注 方有执曰:眩风旋而目运也,风故不恶寒能食。咳,
逆气也。咽门,胃之系也。胃热而气逆攻咽,则咳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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