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鹤汀:作画要不拘形式,不计较名利
蔡鹤汀(1909—1976)国画家。字颐元,号枕石散人,福州台江人。少年时经常临摹历代名家手笔,尤其取法清末花鸟画家任伯年、吴昌硕的笔墨技法和意境。后又师法王石谷、八大山人诸家,形成自己的绘画风格。善翎毛走兽,狮虎有势,仕女亦佳。

蔡鹤汀 与弟蔡鹤洲因家庭中落,衰败贫困,童年时代经常在闽江的沙滩上,以荻芦习画,故均用“荻芦庵”三字名其画室。与弟弟蔡鹤洲并称为蔡氏兄第,长安画派创始人之一。

早年在上海以卖画为生,20世纪30年代曾与弟弟蔡鹤汀参加上海书画会,与朱屺瞻、刘海粟、唐云、应野平等人相交游,并于上海举办画展。

蔡鹤汀晚年喜写梅、竹、狮、虎、孔雀等,曾绘梅花300帧,以篆、隶、狂草笔法来作画,画作各不相同,有各自独特的风格和意蕴。

蔡鹤汀作画喜用皮纸,善于破墨,追求形神兼备,认为作画要不拘形式,应该在养性、涤烦、破闷、释燥之间下工夫,不应计较名利,人品要高,画品才会高。

蔡鹤汀创作善于吸取书法入画的传统技法,注重将落笔与意志因素融为一体,擅长山水、花鸟画作。

蔡鹤汀在创作上,蔡鹤汀继承前辈的技巧,但并不拘泥于古法,而是在吸收民族画精华的同时,大胆创新,形成了自己独特的艺术风格。他所画的山水,笔墨豪放、意境新奇。他所画的人物仕女,神情典雅、身姿婀娜,张大千先生看后曾经称赞:“如闻其声,如见其人。”











赞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