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我结婚以后父母把房子过户到我一人名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嘛?
您好!
如果采取赠与方式,属于您个人财产。
如果采取买卖方式、且由您个人出资购买,属于您个人财产。
其他情况下,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分别就以上两种“父母生前将房产过户给子女的方式”,简单解释一下:
赠与
父母将自己的房产通过赠与方式给到子女、仅登记子女一方名字,视为对自己子女的单方赠与,房产属于受赠人个人财产。这里给出两条法律依据:

《民法典》规定: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中规定:
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三)可以理解为:父母房产登记子女名字,即为确定只归一方。所以,若题主父母采取赠与方式,结论是:房子属于个人财产。
买卖

买卖所得房产,与登记谁的名字关系不大,关键是看购房款出自何处。
如果夫妻共同出资,即便登记一人名字,依然作为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夫妻一方用个人财产出资、登记个人名字,房子即为个人财产。
稍作延伸,提醒一下题主——现实中会有这样一种情况:
赠与需要缴纳3%契税,买卖满足条件的情况下需要缴纳的税点比较低(最低1%契税),所以可能会选择买卖方式、但是是“假买卖”——即子女并不会把钱给到父母。这时候,这笔钱将作为子女的债务,而多数情况下,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按照对等原则,房子也就相当于夫妻共同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