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创作转化丨由情感到形式,现实之象,胸中之意,笔墨之象

对书法爱好者而言,学习书法的动力是爱好(小学生被逼练书法除外),爱好就是一种主体“驱使”或说“驱动”,能够坚持下来学有所成的还是让人佩服的,因为开始学习书法真是太枯燥了。这里有一个关键就是喜欢,就是驱动的力量。

法的创造,需要主体驱动定,就是“我”“要”“写”“字”,缺一不可,这里“我”是主体,“要”就是心理驱动,也就是创作欲望。有了创作欲望才去“写”“字”,四点就是书法艺术创作的物质和精神的基础。书家以自己的情、性、意、识和行为能力,积蕴万象为创作之意;在一定的创作意欲、情绪的驱使下,通过挥写,化之为书法之象。这是一个从现实之象为胸中之意的转化,再经胸中之意孕育转化为笔墨之象,书法创作是一个复杂的过程。

书法创作是表象到具象的过程,表象即主体的情性修养等,通过书写汉字把客观现实与主体情性结合,化为现实的具体的书法形象,这个转化过程就是化万象为点线和书写造型。点线、书迹也是书家对现实的感受,是书家主体的心灵现实的反映。

书法形象的特性,具有视觉形式上的具象性,是个性形象的创造,主体创造是自由的不受第三者支配。书法具象形式完全是情感的支配,所以书法艺术是容易学习却又难以创造的艺术。培养和训练一个具有造型能力的画家,几年的工夫便可达到基本要求,但要培养出一个确能把握书法意蕴的书家,则难以用时日计其功效。即使具备了一定的字型结构能力,没有胸臆情怀作为书法创作的内涵,很难构成书法创作之美。书法创作之难,不只在其一次性挥运的功力技巧,更在于具有创作意识的书家对创作条件的全面把握、创作情欲的最佳发挥书法创作是以“化象为意”为基础的。在作为实用工具掌握的历史时期,这一阶段的基本功是识字、临帖、学写,即书写的基本功训练,而后逐步获得书写的能力。因此有人在学习书艺时,把临习法帖当做唯一的工夫来作。当然,反复研习汲取法帖营养也是必要的。然而事实是:

一、前人法帖只是书家获取创作表象基础的一个重要方面,而不是全部。作为实用书写技能来掌握,这样确实够了,但作为创作意识、创作心理和能力培养,则无疑是片面的。历史事实已经证明,仅仅以法帖为模式,而没有自己化意为象的自觉,是难以出现发自情性、自成面目的艺术的。

二、这种汲取表象的方法,对于法帖的理解,也还是以学书者自身的形式感受力与生活感受力为基础的。如果学书者自身没有对丰富的生活形式、文化艺术形式的感受修养,也不可能对法帖之优长、短缺特点有深刻的理解,更不可能在此基础之上有自己的生发。作为实用手段来掌握,自然无可非议,但作为创作准备,则显然十分不够了。

颜真卿《祭侄稿》局部

从书法发展看,古人学书基本都是为实用,而后在实用书写中无意获得了艺术效果,而且许多还成为无意求佳乃佳的艺术珍品。这说明掌握了实用书法技法的人,只要有感情积蕴和抒发,就可能创作出书法艺术。书法实践不仅仅是对前人书体模式的临仿,还要以充实的个人情性修养。就修养而言,宋代书家是典型例证。米芾的修养是多方面的,青年时代就对前人法帖下苦功摹习过,从而以“集古”知名,其实是获得了“取诸长处,总而成之”的本领,作为实用,足矣。但在米芾看来,作为“自家书”,还未达到那个境域。他要的是写到“人不知以何为祖也”,即要有自己的艺术创造。

但是,如前所述,历史条件决定了学书都只能从掌握实用书开始,实用书只求法帖范围内的继承和“无意创新而自创”的自然综合。由于个性的差异,少数人的确是“综合”出了自己的面目。如清末书家杨守敬,并非一开始就有反馆阁体的自觉,只是生性使他难以顺从它,十余次应试科举都因字迹不过关,中不了举。生不逢时,生又逢时,他的学识见解使他的笔性得到发展,走出了自己的路。

基本功是最基础的书法学习,不仅包括书写的身、臂、腕、指的动力训练,还包括执笔、用笔字体的把握能力,这些确实是实现书写的必要技能,因此技法、基本功,常为学书人关心。建立于基本功之上的,也要从生活阅历、学识修养来获得创作素养。所以,书家要从多种渠道积累,包括对前人法帖的临习,经典作品的品读,书法理论的学习将视听、感悟所获得的种种情、形、意、理,结合书写观赏、实践,化为自己的创作积累,继而顺利进入创作阶段。

唐玄宗书法

创作的内部结构是复杂的。就书法形式来说,既要根据字体和前人的书体,又要有自己的形式,再充实以饱满的激情,若无自己的形式,无以构成具有独立审美价值的艺术形象。

在情、性、意、理的启发下,书家特意将文字、字体表象重新分解、组合,构成新的书法形象。如郑板桥对隶楷常体的分解,组合成非隶非楷、亦隶亦楷的面目,以反映其不苟且随俗而桀骜不群的情性气格。如陆维钊对篆隶常体的分解,以组构为非篆非隶、亦篆亦隶的新面目,以反映其融汇古法而求新变的匠心。

因为书法创作,说到底,是在主体的“意”的积极参与下进行的。化象为意,不是纯客观的积累、综合,而是有主体情性的积极渗透;化意为象,是主体的感受驱使动力定型的形象创造。所以,以意为书,其意包括书家创作意识、个体的思想修养,又包括个体在特定背景下的情绪活动。书法行为只在具有书写修养者的笔下成为现实,因此它还包括创作动机指导下发挥动力定型效率的意志活动。书家之“意”,既受社会意识制约,又是个性特点的反映。书家主体情性修养不同,对万象的感悟不同,对表象的选择、分解、综合不同,它带来的结果就是各自创作意象风格的差异。

清傅山书行书《丹枫阁记》局部

在意象(胸中意象之象,纸上意味之象)的形成中,民族的社会审美理想、艺术意识都渗透在书家的修养积累、个性之中,形成书家的创作意识和心理定势,激发主体创作情绪,“情”是“意”的表现,“意”是“情”的内涵。没有心理定势,情绪生成也不可能产生书意;没有情绪生成,心理定势也不可发而为创作冲动。

心理定势和情绪的共同作用,不仅决定书家感悟万象获取表象的深度、广度,而且也决定创作活动的意象、方式和所能达到的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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