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文》五百四十部首讲解(二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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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一種彎柄的掘土農具形,上舉第一個形體還帶有手形,表示手耕曲木之意。故耒是一個獨體象形字。西周金文訛作

,表示末頭的部分由

訛作

,耒杆“

”當是手形之訛存,手形下之“二”當為飾筆,至戰國末秦初整齊筆晝而作“耒”,由此可知耒字並非从木从丯,不能分析為“从木推丯”。許釋耒之形體全係就訛體為說,不可信。凡是从耒的字,本義與農事或農具等有关。

字源解说:角,甲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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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牛或其他大型动物头上弯曲、尖硬、带纹路的自卫器官,古人将其用作量器和乐器。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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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顶端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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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示挂扣。篆文
误将金文
的挂扣状
写成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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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形,為獸角之象形。“

”像角上之紋理。西周金文寫作

,再加飾而作

,春秋时写作

,小篆由此變作

。許云與“刀”、“魚”相似是指篆文角的上部“

”部分而言。凡是从角的字,本義或與角、或與長角之獸、或與以角所作之器物等有關。


像两根细枝上垂下的六片叶子。金文

基本承续甲骨文字形。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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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了叶子下垂、堆叶成簇的形象。篆文

承续金文字形。隶书

则写成了两个“个”

。在古代字形中,“艸”(卄)和“竹”相似而相反:叶片朝上为“艸”(草),叶片朝下为“竹”。

,竹葉的象形,用以表示竹子。饒炯《說文解字部首訂》云:“竹為艸類,凌冬不凋,故云冬生艸。”許言“下垂者,箁箬也”謂篆形豎画兩邊下垂的筆晝表示笋殼,不確。凡是从竹的字,本義跟竹、竹類製品或以竹類製品為工具進行的某種行為等有關。


像竹篾编制的簸箕。当“其”的“簸箕”本义消失后,篆文

、

、再加“曲”

(竹筐)或“竹”

另造“箕”代替。

,象形;下其丌也。凡箕之屬皆从箕。

古文箕省。

亦古文箕。

亦古文箕。

籒文箕。

籒文箕。居之切 。

”会义,象形;下部是箕脚丌。所有与箕相关的字,都采用“箕”作边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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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象簸箕。至西周,下加飾筆作

,又於“一”下加“一一”為飾作

,“一一”又堅起作

,許因訓丌為“下基”、“薦物之丌”,故云“

”下為“下其丌也”,即謂“箕”所从之丌是放置簸箕的底架,大謬。劉剑云:“古文字中一些下部為横劃的字,在發展演夔中,常常在横劃下加上一横或兩小横。……而金文則是在加上一横後,又在横上加二小横,二小横又逐漸豎起來,於是便出現了“

”形飾筆。其說甚是。又,古文

非箕省,許慎以省為說亦不確。本部只隸一“簸”字,訓“揚米去糠”,此種勞作以箕為工具,故字从箕。


’、‘

’、‘

’等形,金文同甲骨文,作‘

’、‘

’形,又在其下增加一横飾筆作‘

’,又在一横下增加兩點飾筆作‘

’,後來二点漸漸寫得立起來作‘

’。這與奠字本作‘

’形,後加兩小横飾筆作‘

’,又發展成為‘

’的情况相同。“丌”就是截取‘

’字下部“丌’形而成,其讀音還沿用‘其’的讀音。古音其、丌聲韵全同,因‘丌’為‘其’之簡省,所以古文中‘丌’、‘其’又可通用。”許慎“下基也”云云純係望文生訓。本部共隸六字,一是“

”,表古代宣教之官沿途采集詩歌方言,字當从辵得義,以丌為聲。二是“典”,典字甲骨文所見是手捧簡册之形,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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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手中間的“二”是飾筆。西周金文寫作

,又省作

,下部只保留了“

”。後來將飾筆下一横變為兩小横,寫作

,“

”又竖起而有了

。三、四是“

”和“

”(巽),二者為一字。其初本作

(甲骨文),為俯身恭順之形,本義即為恭順。此後演变而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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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是“畀”,初文本作

(甲骨文),演變而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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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是“奠”,初文本作

(甲骨文),演變而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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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六字均非从丌得義,許慎對六字的構形分析不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