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佳红律师受邀参加丰台区方庄街道办事处普法活动
导语
丰台区方庄街道办事处邀请王佳红主任律师进行普法活动
本文作者丨王佳红
2020年5月1日,北京市人大和人大常委会颁发了《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条例中明确提出了社区治理的架构:“建立健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管理委员会、业主、物业服务人等共同参与的治理架构。”
在条例落地实施这一年之久的过程中,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委员会在社区治理中发挥了充分的作用,三者在职责上既有交叉,也有区别。那如何引导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委员会在社区共同治理的框架中更好的开展工作呢?北京市丰台区方庄街道办事处邀请了北京金诉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北京市物业管理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王佳红律师为所辖区域内的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进行现场讲解。
王佳红律师分别从三个委员会之间的区别、职责分工的不同等角度来阐述各自的法律地位以及机构性质,全面的阐述了在社区治理过程中针对不同的事项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委员会所要起到的不同的主导作用。同时,王佳红律师还结合民法典修改的表决比例、表决事项等给大家进行了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