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能:健全价格、新能源 储能激励机制,2025年规模超 3000 万千瓦
4月2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就《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点击文末“阅读原文”可查看原网站文件。

征求意见稿提出:
1)到 2025 年,实现新型储能从商业化初期向规模化发展转变。新型储能技术创新能力显著提高,装机规模达 3000 万千瓦以上。
2)健全新型储能价格机制。建立电网侧独立储能电站容量电价机制,逐步推动储能电站参与电力市场;研究探索将电网替代性储能设施成本收益纳入输配电价回收。完善峰谷电价政策,为用户侧储能发展创造更大空间。
3)健全“新能源+储能”项目激励机制。对于配套建设新型储能的新能源发电项目,动态评估其系统价值和技术水平,可在竞争性配置、项目核准(备案)、并网时序、系统调度运行安排、保障利用小时数、电力辅助服务补偿考核等方面给予适当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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