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个案例带你搞懂「商事合同的那些爱恨情仇」!

美国通用电气公司原总裁杰克·韦尔奇在回答别人问他最担心什么时说:“其实并不是GE(通用电气公司)的业务使我担心,而是有什么人做了从法律上看非常愚蠢的事而给公司的声誉带来污点并使公司毁于一旦。”杰克·韦尔奇这段话所指的就是企业的法律风险。

合同风险涉及企业生产经营的方方面面,从企业的成立到企业的解散,从企业的对外经营到内部管理,合同风险渗透到企业每个环节,与企业的其他法律风险相互交叉。

商事合同涉及到相当复杂的法律关系,恐怕一部上千页的著作也难以面面俱到。本文仅对6个典型案例以商事合同法的视野进行理论研究和提炼,并对相应的规范与制度进行深刻分析和梳理,同时对实际操作的方法和风险的规避提出建议。

案例1

认错借款人,债权人血本无归

乙是A公司的法定代表人,2009年3月,乙向甲借款七百万元,且出具了正式的借据,借款人盖A公司公章,甲将所借款项打入了A公司账户。后因A公司拒绝还款,甲起诉乙和A公司,要求归还借款。法院判决A公司承担还款责任,A公司的法定发表人乙,不需要承担还款责任。

说明:

合同一般分为甲方、乙方,借款合同是最常见、最简单的合同类型。合同具有相对性,认准主体很关键。法律上称公司为法人,法律把公司当成一个人来看待,公司、公司股东、公司法定代表人是不同的主体,所以一定要搞清楚合同的主体,不能光签合同而不明确跟谁签。

案例2

错将付款人认定为合同相对方

A为大型跨国企业集团,出口商甲根据A下属子公司B发出的订单向B供应货物,并按照A企业集团整体的财务安排从母公司A处回收货款,收汇一直较为正常。考虑到A的优良资信,甲与A的子公司B签订了货物出口合同。两年后,B经营状况恶化,甲向A追讨所欠巨额款项,A以其受B公司委托付款,非交易合同主体为由拒绝还款,甲损失惨重。

说明:

款项由某一方打出只能证明其是打款方,但不足以证明其是当事人,也可能只是委托打款,如果在订立合同之初,打款方未在合同上盖章,就无权向委托打款方主张债权。

案例3

一方修改了合同内容,怎么证明?

2013年5月,甲乙两公司在甲公司签订一份购销合同,合同共四页,甲乙双方均在合同尾页落款处盖章后,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后发生纠纷,甲以合同书为主要证据诉至法院,主张乙违约。乙提供了前三页内容与甲提供合同不同的合同,反诉认为甲违约。

说明:

案例主要说明了骑缝章的重要性。同时也衍生出签订主合同的重要性,一般情况下传真件、复印件的法律效力很低,如果在主合同中约定以后订单、附件合同等可以传真、电子邮件、微信等方式约定有效,并注明传真号、电子邮箱、且标明双方将来要用的所有联系方式,然后与法定代表人面签,盖章同时签字并盖骑缝章,那么法律上是认可传真件的法律效力的。

案例4

有了送货单就能高枕无忧了么?

原被告先前已达成建筑材料买卖合同一份,约定原告向被告出售某规格建材,原告陆续向被告供货,累计送货价值1000余万元。每次原告都将此前相应的送货单交由被告统计结算后,被告随后会转账支付相应货款。但最后几笔货款累计300余万元,被告拖延未付,原告起诉能否胜诉?

说明:

案例中原告未保留送货单,证据不充分,胜诉概率极低。说明了送货单不仅仅要有,而且要全,送货单分为多联,一份给对方用来对账,剩下两份自己保留,其中对方签字的首联需永久保留。

案例5

已经开了承兑汇票,跟谁核实?

甲、乙两公司存在买卖合同关系,经双方对账,乙公司应向甲公司支付货款800万元。于是乙公司将四张承兑汇票累计800万元,先后快递给了甲公司。请问乙公司的做法存在哪些法律风险?应该怎么做更安全?

说明:

空白汇票无法说明归属,寄送方式也存在遗失风险,因此汇票要有背书,手写出自己公司名称或者敲章,也要将对方公司名称标明。

案例6

专业的事要交给专业的人来做

2008年,乙公司欠甲公司货款50余万元,有送货单,证据充分。但直至2015年,乙公司仍分文未还。此时,甲起诉称:“原告自2008年12月起,每月上门催讨,但乙公司态度强硬、无理拒绝支付货款,还出言不逊,甚至言语威胁原告。被告的行为严重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请求法院依法判决,判如所请”。

说明:

有一个法定的期间叫做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我国的法律规定有一年的,也有两年的。它指的是在法定期间内,一方的权利没有行使,期间过了才向法院去起诉去主张,如果对方抗辩,这一主张很可能会被法院驳回,其次,专业的事情要交给专业的人去做,起诉内容不符合规范,同时也不建议私下里解决。

总结

文章以举例说明的方式论述法律思维在商事合同审判中的运用,从合同的内容审查、合同的效力判断、合同违约以及法律适用等多方面对商事合同法进行了说明,同时进行理论和实践分析,对商事合同的运用提出建议。

伴随着市场经济发展的蓬勃,商事交易日益增多,速度日益加快,我国商事纠纷也出现许多新类型、新问题,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难免会遇到法律风险。因此希望老板们重视商事合同,完善企业合同制度的目的不是为了打官司,而是为了在了解商事合同法的定义与范围后,能够结合实践,从而避免合同纠纷的产生。

内容来源于20170512金柚网高端对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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