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每日税讯131】(2016-9-8) B. 【G20国家税收名片(7):德国】
A. 【每日税讯131】(2016-9-8)Daily Taxation News“三北”地区供热企业免征增值税1.OECD向G20提交国际税收进展报告2.波兰降低小企业所得税税率3.中国台湾明确个人居民的90天规则4.葡萄牙批准了5项信息交换双边协议5.希腊拟以“财产税”替代“统一财产税”

特别推送:“三北”地区供热企业免征增值税、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2016年9月7日,财政部网站公布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8月24日印发的《关于供热企业增值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94号),规定自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供暖期结束,对“三北”地区供热企业向居民个人供热而取得的采暖费收入免征增值税;自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对向居民供热而收取采暖费的供热企业,为居民供热所使用的厂房及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但对供热企业其他厂房及土地,应当按规定征收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注:“三北”地区,是指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大连市、吉林省、黑龙江省、山东省、青岛市、河南省、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件链接(点击下面“查看原文”直接查阅文件):http://szs.mof.gov.cn/zhengwuxinxi/zhengcefabu/201609/t20160907_2412673.html。1.OECD向G20提交国际税收进展报告2016年9月5日,经合组织(OECD)秘书长向G20领导人杭州峰会提交国际税收进展专题报告。报告分两部分:第一部分包括G20/OECD的BEPS项目、税收透明度、支持可持续和包容性增长的税收政策工具和税收与发展四个方面的内容;第二部分是税收透明度和信息交换全球论坛进展报告。(OECD)注:报告链接:https://www.oecd.org/tax/oecd-secretary-general-tax-report-g20-leaders-september-2016.pdf。2.波兰降低小企业所得税税率2016年9月5日,波兰议会通过个人所得税法和公司所得税法修正案,规定2017年1月1日起,对年营业额(含增值税)不超过120万欧元的小型纳税人,包括企业和从事经营的个人,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从19%降至15%。税法修订还涉及一些提高透明度、加强反避税的措施,包括明确“受益所有人”定义、扩大“税收住所”的解释范围、限制企业兼并重组中股票置换交易税收优惠政策的滥用等。(IBFD)注:波兰公司所得税一般税率为19%;个人所得税税率按0%、18%、32%三档累进,但经营所得可以选择按19%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3.中国台湾明确个人居民的90天规则2016年9月5日,中国台湾北区税务局发布通知,明确规定非居民个人在台湾提供劳务,如果在台湾停留时间不超过90天,而且其工资由外方雇主承担,则在台湾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在台湾停留时间1年内(累计)超过90天,则其由外方雇主承担的工资应全额在台湾纳税。(IBFD)4.葡萄牙批准了5项信息交换双边协议2016年9月1日,葡萄牙部长理事会分别批准了葡萄牙与伯利兹、英属维尔京群岛、根西岛、圣基茨和尼维斯、特克斯和凯科斯群岛五个国家和地区签署的税收信息交换协议。(IBFD)5.希腊拟以“财产税”替代“统一财产税”2016年9月6日,希腊财政部表示正在考虑开征新的财产税以替代现行的统一财产税。新财产税计划对纳税人拥有的城里城外的不动产总价值实行累进征收,不设免税额,第一档起征标准计划设定为3万或5万欧元。(IBFD)注:统一财产税是希腊2014年1月1日开征的不动产税,替代原来的不动产税和不动产费。统一不动产税包括主税和附加税两部分,是对每年1月1日拥有不动产的个人或单位征收。主税实行从量定额征收,税率标准取决于不动产的面积、用途、年限和位置情况而定的系数;附加税从价计征,税率为:企业0.25%,个人0.1%-1%(价值不超过30万欧元内部分免征)。(龚辉文 编译整理)

B. 【G20国家税收名片(7):德国】

说明:1.居民公司的判定标准:标准类行法律标准管理标准所有权标准经营标准标准名称注册地标准总机构标准实际管理和控制中心标准资本控制标准主要经营活动地标准编号①②③④⑤判定依据注册地设立地总部所在地决策或管理地:董事会/股东大会所在地等控股股东的居民身份收入、资产、产品的生产与销售等主要经营地德国采用注册地标准,兼顾管理地标准,即表中的①+③。2.公司(所得)税税率:普通税率为15%,另按公司所得税附征5.5%的团结附加税;地方政府征收具有所得税性质的地方经营税,税率各地不一。3.亏损处理:允许往后无限期结转;可以往前结转1年,但不能超过100万欧元。4. 合并申报:控股50%以上有表决权的股份的可以合并申报,关联方需要签署5年期合并申报协议。5.纳税年度:公司所得税纳税年度为公司的会计年度,一般为公历年度,也可以不是公历年度,但不能超过53周。改变会计年度需经税务局批准;个人所得税纳税年度为公历年度。利息扣除限制:2008年以前,资本弱化限制比例(权益债务比)为1.5:1,2008年以改为直接控制利息扣除比率,即利息支出占“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EBITDA)之比不能超过30%。6. CFC制度:适用于控股50%以上,境外税率低于25%的消极所得。7. 一般反避税:对滥用税法的“避税安排”采用“一般反避税规则”(General anti-avoidance rule,GAAR)。8.个人所得税税率:普通所得和资本利得,联邦按0-45%超额累进税率征税, 2016年1月1日适用税率如下表:全年应纳税所得额(欧元)税率(%)不超过8652的部分0超过8652至13669的部分14-23.97超过13669至53665的部分23.97-42超过53665至254446的部分42超过254446的部分45同居的夫妇或同性婚姻可以联合申报,也可以选择单独申报,适用上面相同的税率表,只是联合申报的各档起征标准为单独申报(上表)的2倍。此外,同公司所得税一样,个人所得税也需要按税额的5.5%附征团结附加税;市政府对企业和个人经营按经营所得征收地方经营税,税率各地不一,联邦规定的基础税率为3.5%,各地可以乘以相当的系统确定实际适用税率。9. 税收协定:与下列94个国家和地区签署了避免双重征税协定:阿尔巴尼亚、阿尔及利亚、阿根廷、亚美尼亚、澳大利亚、奥地利、阿塞拜疆、孟加拉国、白俄罗斯、比利时、玻利维亚、波黑、保加利亚、加拿大、中国、克罗地亚、塞浦路斯、捷克、丹麦、厄瓜多尔、埃及、爱沙尼亚、芬兰、法国、格鲁吉亚、加纳、希腊、匈牙利、冰岛、印度、印度尼西亚、伊朗、爱尔兰、以色列、意大利、科特迪瓦、牙买加、日本、哈萨克斯坦、肯尼亚、韩国、科索沃、科威特、吉尔吉斯斯坦、拉脱维亚、利比里亚、列支敦士登、立陶宛、卢森堡、马其顿、马来西亚、马耳他、墨西哥、摩尔多瓦、蒙古、黑山、摩洛哥、纳米比亚、荷兰、新西兰、挪威、巴基斯坦、菲律宾、波兰、葡萄牙、罗马尼亚、俄罗斯、塞尔维亚、新加坡、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南非、西班牙、斯里兰卡、瑞典、瑞士、叙利亚、中国台湾、塔吉克斯坦、泰国、特立尼达和多巴哥、突尼斯、土耳其、土库曼斯坦、乌克兰、阿联酋、英国、美国、乌拉圭、乌兹别克斯坦、委内瑞拉、越南、赞比亚、津巴布韦。其中:亚美尼亚、摩尔多瓦、土库曼斯坦是沿用与前苏联签署的协定;波黑、科索沃、黑山和塞尔维亚是沿用与原前南斯拉夫签署的协定。********【国家税收名片】索引:2016-9-1:【G20国家税收名片(1):阿根廷】2016-9-2:【G20国家税收名片(2):澳大利亚】2016-9-3:【G20国家税收名片(3):巴西】2016-9-5:【G20国家税收名片(4):加拿大】2016-9-6:【G20国家税收名片(5):中国】(注:只保留编号,内容从略)2016-9-7:【G20国家税收名片(6):法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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