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企土增清算造成多缴纳所得税能退吗?怎么解决?今天统一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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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过程详见下表:(单位:万元)A公司销售收入土增预征率1%所得税率缴纳所得税土增清算亏损2017年3000030025%302018年5000050025%2802019年2000020025%0600-300类  别2017年2018年2019年预缴土地增值税300500200补缴土地增值税--600分摊土地增值税480[1600×(30000÷100000)]800[1600×(50000÷100000)]320[1600×(20000÷100000)]应纳税所得额调整-180(300-480)-360(500-800-60)480(200+600-320)调整后应纳税所得额--180(-300+480)应退企业所得税45(180×25%)90(360×25%)-已缴纳企业所得税302800实退企业所得税3090-亏损结转(调整后)-60[(30-45)÷25%]--应补企业所得税--45(180×25%=45)累计退税额--75(30+90-45)三财税建议:通常情况,房地产开发企业财务人员在面对土地增值税清算问题的态度是能拖就拖,只要主管税务机关盯得不紧,就会一拖再拖。其实,地产企业的财务人员并没有提前规划和意识到开发项目在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当年所得税汇算清缴出现亏损的问题,并且后续再没有新开发项目。虽然税收文件规定,地产企业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回多缴纳的所得税。但是,还是建议地产企业按税法规定的清算时间进行土增清算,避免清算滞后所带来的所得税退税问题。免责声明: 来源:焦点财税(薛晓艳)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除我们确实无法确认作者外,未注明来源,如涉及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删除、分享财税知识,感谢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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