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院:出借人未证明借款直接用于共同经营...
相关推荐
-
丈夫欠钱,妻子有责任共同承担吗
夫妻债务2020.08.12 1.如果丈夫借款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共同经营,则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妻子在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内有偿还义务: 2.如果丈夫借款是用于其个人开支或者从事非法活动,比如赌博 ...
-
新婚姻法:哪些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新旧婚姻法规对照课程>第30课:哪些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新婚姻法:离婚时,哪些情形下,会被净身出户?
-
最高院:未参与共同经营的配偶对于另一方的经营举债是否应承担偿还义务?
裁判要旨 案涉借款发生时,华某与顾某仍处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虽然华某系以其个人名义借款,但案涉借款系用于其名下相关置业公司的生产经营.根据双方离婚财产分割协议,顾某分得家庭大部分财产,实际取得了华某生 ...
-
公司纠纷|最高院:未履行通知义务的股东会决议属于可撤销吗?
来源:法门囚徒 裁判要旨 案涉股东主张公司未通知其参加股东会,其也未在决议上签字,实际上是对股东会的召集程序提出异议.股东对于股东会召集程序上存在的瑕疵,可以采取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行使撤销权的救 ...
-
最高院:未约定先开发票后付款的,不得以未开发票为由拒绝付款
作者:初明峰律师团队 铭源融信(苏州)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裁判概述 买卖双方在合同中并未就出卖人开具发票与买受人支付价款事项的先后顺序进行约定的情况下,开具增值税发票并非出卖人的主要合同义务,仅是附随义 ...
-
最高院:未向目标公司送达冻结股权裁定而直接要求市场管理机构协助公示冻结股权事项的是否能够实现冻结的效...
裁判要旨:人民法院在冻结股权时,应当向股权所在的市场主体送达冻结裁定,同时要求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协助公示.本案法院在未向市场主体送达冻结股权裁定的情况下,直接要求市场监督管理机构协助公示冻结股权事项的做 ...
-
最高院:未届出资期限未实缴出资即转让股权,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律师笔记:认缴制下,公司股东往往将出资期限设立为较长的时间,因此在公司经营过程中,会出现认缴期限未满原股东即转让股权的情形,这种情况下原股东常常认为既然出资期限未届满,其转让股权后,实缴出资义务应由受 ...
-
买受人未证明买卖关系存在应承担已虚开发票报税产生的损失(部门机构编辑出版的参考性案例中确定的审判规则)
买受人未证明买卖关系存在应承担已虚开发票报税产生的损失(部门机构编辑出版的参考性案例中确定的审判规则) 指导性案例审判规则 5月25日 [审判规则] 出卖人与买受人签订买卖合同后,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具增 ...
-
最高院:未办理竣工验收手续不妨碍购房人合法占有,即使未过户登记也不能据此认定购房人存在过错
法说工程 法说工程 1周前 来源:最高院 声明:本公号专业分享转载来自:最高院.各院校教授.各地方法院.大咖律师等实务文章及指导性裁判案例,帮助各建设施工单位.房地产企业在实践中遇到疑难问题提供相互学 ...
-
夫妻一方借款用于公司经营,能否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A与B系夫妻关系,没有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各自所有,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A以个人名义向C借款100万,借款全部用于D公司的经营.C起诉A.B要求认定该笔借款为A与B的夫妻共同债务,承担共同还款 ...
-
两天涨粉30万,举报钱枫的账号暂未证明本人身份,遭官方核实提醒
"小艺希望坏人被惩罚"这一微博账号火了! 仅仅发布了8条微博内容,两天就涨粉超30万,而视频的累计播放量高达1.71亿. 在如今流量就意味着金钱的时代,这一账号的价值自然是不容小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