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龟友建议养殖火焰、蛋龟、鳄龟、巴西等外来物种应当申请行政许可
巴西龟的原产地并非巴西,而是生存于北美密西西比河及格兰德河流域,最初的引进者为了保护自己的商业利益,隐瞒了它的来源,谎称其巴西龟,这个名字一直沿用至今。

在它们的原产地,巴西龟活的相当艰难,这是因为在那里有鹭鸶、浣熊等众多野生天敌以猎取龟卵、幼龟为食,从而维持住了巴西龟的数量稳定。
不幸的是,被引进巴西龟的很多国家和地区,并没有原产地那样的天敌,从而导致了巴西龟的泛滥,2000年,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公布了世界最危险的100个入侵物种,巴西红耳龟赫然在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生态部在2014年发布的外来入侵物种名单内容来看,由玩家故意遗弃、养殖场逃逸和善男信女盲目批量放生这三个主要原因导致的巴西龟在野外泛滥,我国目前已经是世界上巴西龟数量最多的国家之一。
而追溯到更早的2009年,中国动物学会两栖爬行动物学分会会长史海涛郑重地告诉《北京科技报》:“买了巴西龟,就等于断了本土龟的活路,这是极其严重的外来物种入侵!千万不要买巴西龟来养!”
鉴于巴西龟这个前车之鉴,有龟友留言,建议养殖火焰、蛋龟、鳄龟等外来物种必须申请行政许可,而对于本土繁育成熟的品种应该自由交易。

而这个建议也并非无稽之谈,在未来几年之内,也是有可能实现的,因为官方已经有这方面的部署。
大概在今年三月份的时候,农业农村部官网发布了开展全国农业种质资源普查的通知,计划在2021—2023年,组织开展全国农作物、畜禽和水产种质资源普查。
其中一部分工作内容就是:启动并完成第一次全国水产养殖种质资源普查,实现对全国所有养殖场(户)主要养殖种类的全覆盖。
方案如下:以县域为单位,按照普查提纲及水产养殖种质资源普查登记表(另行通知)要求对当地养殖场(户)(含水产原良种场、遗传育种中心、苗种场和普通养殖场等)的鱼、虾蟹、贝、藻、棘皮动物、两栖爬行等水产养殖种质资源(包括原种、地方品系、新品种和引进种)种类、群体数量、区域分布和保护利用等情况进行普查并采集影像资料,按照技术专家组要求填报普查信息、汇总普查信息和采集制作遗传材料。最后以省份为单位,核实和抽查各地普查情况,按照技术专家组要求汇总填报辖区内的普查信息。

可以看到,方案里面提到了两栖爬行和引进种,正常情况下,养殖的巴西龟、鳄龟、火焰龟、蛋龟等品种,都在普查范围之内,至于后续会不会对这些外来物种设置相应的行政许可,暂未可知。
今年发布的有关外来物种的政策及法律回顾:
2021年2月3日,农业农村部 、自然资源部 、生态环境部 、海关总署 、国家林草局五部委联合发布《进一步加强外来物种入侵防控工作方案》
2021年3月1日正式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十多种罪名,新《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之一:“违反国家规定,非法引进、释放或者丢弃外来入侵物种,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021年4月15日起正式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第八十一条规定了擅自引进和放生外来物种的处置方法。

2021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适用于水生动物防疫工作。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和海关总署等部门应当建立防止境外动物疫病输入的协作机制,进口龟类的控制更为严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