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分割篇】婚前,双方出资买房,登记在一方名下,离婚时怎么分?
问:婚前,双方出资买房,登记在一方名下,离婚时怎么分?
答:这个问题有两个关键条件:一是双方是否有以婚后共同生活而买房的意愿,二是双方的出资比例。
未登记姓名一方如果能证明当时有以共同生活而买房的意愿,比如买房时间与结婚登记时间间隔很短、买房时双方已经同居、双方已举办过婚礼等,法院一般会认定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并在此基础上考虑双方的出资,对出资多的一方适当倾斜。
如果不能证明双方有以共同生活而买房的意愿的话,会视为未登记姓名一方对登记方的赠与,从而认定为登记姓名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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