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老建筑-人民广场:日殖期间大连关东厅地方法院旧址→旅大人民法院→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
日殖期间大连关东厅地方法院旧址位于大连市中山区人民广场2号。1914年10月,关东厅地方法院向大连市内派出分支机构关东厅地方法院大连支厅,后改名为关东州地方法院大连支厅。其管辖范围为大连、金州两个民政署,并处理普兰店、貔子窝两个民政支署管区内的民事、刑事案件,其他案件由旅顺高等法院审理。由于它的审判权力有限,又称裁判所。









1930年,地方法院大连支厅建起了这一栋办公楼。该建筑由日本人不圆贞助设计,筑面积为5896.88平方米,地上三层,地下一层,框架结构,布局严谨,中间高度突出,两侧对称,外形采用竖线条处理手法,庄严雄伟,属现代建筑形式。楼内设有临时拘留所。

















九一八事变后,关东厅高等法院和关东厅地方法院改名为关东高等法院和关东地方法院。1936年,它们一起迁入大连,在这个楼内办公,地方法院大连支厅被撤销。1945年以后,这里是旅大人民法院。现为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楼。1993年3月被定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和省级近代优秀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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