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磊丨《华阳国志》成汉史叙事中的“晋朝认同”
《华阳国志》为东晋时代流传至今的珍稀古籍,历来为研究者所重视,学界对其版本源流、语言、文学、史学价值等均已进行了充分的研究。然而,又因其在西南民族、地理等方面所具有的不可替代的史料价值,自《史通·杂述》将之归为“地理书志”以来,学界长期以方志待之。这一认知范式遮蔽了《华阳国志》文本产生的历史情境。王明珂从人类学视野出发揭示了《华阳国志》与蜀人历史记忆改造之间的关联,认为其作为方志是对正史的模仿,体现的是汉晋帝国的语境,这一看法无疑发掘了《华阳国志》之于汉晋的时代意义。具体到《华阳国志》的最终成书,则与永和年间的东晋政局有关。本文拟结合常璩入晋后的历史情境,阐释《华阳国志》叙事中的中华意识及其与东晋正统论间的关系。
一、《华阳国志·大同志》的叙事立场及其“晋朝认同”的内涵
《华阳国志·序志》述及该书内容时言: “肇自开辟,终乎永和三年,凡十篇。”永和三年( 347) 为晋穆帝年号,该年桓温举兵伐蜀,蜀中汉政权覆亡,常璩随李势徙江左,改写《华阳国记》为《华阳国志》,其成书年代在永和四年( 348) 秋至永和十年( 354) 之间 。由此可见,作为定稿的《华阳国志》实为永和三年灭汉之后的著述,其所体现的是东晋中期的意识形态。按《序志》所称:
曩遭厄运,函夏滔湮,李氏据蜀,兵连战结,三州倾坠,生民歼尽。府庭化为狐狸之窟,城郭蔚为熊罴之宿,宅游雉鹿,田栖虎豹。平原鲜麦黍之苗,千里蔑鸡狗之响。丘城芜邑,莫有名者。
这段描述以“函夏”为叙述主体,以李氏所建成汉政权为僭伪。言辞极端之处甚至以狐狸、熊罴、雉鹿、虎豹来形容成汉统治阶级,指其占据府庭、城郭、宅田。这一叙事立场首先需要以晋王朝为时间纵轴来为成汉政权之兴衰编年,进而将成汉历史置于晋史的框架中予以阐释。
在编纂方法上,常璩以建兴元年( 313) 十月西晋梁州州城入蜀为“三州倾坠”之标志,将李特、李流事迹及李雄部分活动都纳入《大同志》中予以记述。而将永兴元年( 304) 李雄称成都王以后的历史列入《李特雄期寿势志》。《大同志》、《李特雄期寿势志》虽有近十年的时段重合,但是二志的叙述角度却完全不同,《大同志》以晋王朝三州治乱为纲,《李特雄期寿势志》则以李氏兴衰为目。任乃强认为,《大同志》所述赵廞败亡之前的史事乃沿用常宽所撰之《蜀后志》,太安年间( 302 -303) 以后事,则为《蜀汉书》之李特、李雄纪。常璩随李势入晋后,将《蜀汉书》中的罗尚事迹与李雄时期的晋军动向裁割转入《大同志》,“以适晋朝廷意”。常璩云:
自刘氏祚替而金德当阳,天下文明不及曩世,逮以多故……然逮在李氏,未相条贯,又其始末,或有不详。第璩往在蜀栉沐艰难,备谙诸事,故更叙次,显挺年号,上以彰明德,下以志违乱,庶几万分有益国史之广识焉。
“金德”为晋朝之德运。常璩认为从晋朝统治到李氏政权,其间的历史连续性“未相条贯”,他认为自己的撰述使命在于“显挺年号”、“更叙次”,即通过以晋王朝年号为参照系梳理历史。显然,“显挺年号”的内涵在于彰显晋王朝的正统性。任乃强认为上引导言为常璩入晋后所加 。
《大同志》、《李特雄期寿势志》二志凡纪年皆用两晋年号,而不用成汉年号,体现了其对“显挺年号”的践行。《大同志》之“大同”指蜀中归于西晋一统,语出常宽《蜀后志》,常璩取之以为志名。《大同志》以蜀汉灭亡的次年即曹魏咸熙元年( 264) 为记述之始,咸熙二年( 265) 魏晋禅代,故《大同志》所述主要是西晋在蜀中的统治历程。但有关各时段的志文分布并不均衡,主要篇幅在于叙述晋朝在益州统治崩溃的过程,并夹述其原因。在全志篇末的史论部分,常璩引述了常宽与著名流民帅杜弢的看法,导出对晋朝“三州倾坠”原因的探讨。
李雄称成都王,建立政权是在晋惠帝永兴元年( 304) 十月。常宽认为晋朝统治失败的转折点在太安二年( 303) ,当益州刺史罗尚与李特之间的战争处于颓势时,荆州刺史宋岱出兵,建平太守孙阜入蜀,使得蜀中政局迎来转机,然而同年宋岱去世导致荆州兵退,于是李氏开始势不可当,西晋的蜀中局面至此不可挽回。故而常宽感慨: “宋岱不死,则孙阜不反,( 市) [帀]三旬之间,流、特之首悬于辕门。”常宽为常璩族祖,常氏为蜀郡世家大族。常宽于孙阜撤军的同年离开蜀地东走,其立场毫无疑问是支持晋朝统治,故而以宋岱之死导致孙阜撤军为益州局面崩坏的标志。
《大同志》引述杜弢的观点为,永宁元年( 301)罗尚入蜀为益州刺史后,逼迫六郡流民返乡过于严厉,“前诸人不能宽李特一年,又不以徐士权为汶山太守,而屯故如此。[所]谓失之毫厘,差以万里。”时杜弢为益州刺史别驾,他接受李特使者阎式的说辞,充分考虑到了流民的实际困境,为其“说逼移利害”,反对罗尚命流民即刻返乡之政策,“欲宽迸民一年”。然而,杜弢的建议不为罗尚接受,故而“弢致秀才板出,还家”,以示抗议。与常氏一样,杜氏亦为蜀郡世家大族。杜弢后避地南平,为布在荆湘间的数万家巴蜀流人所推,称梁益二州牧、平难将军、湘州刺史,成为东晋建立统治秩序的巨大挑战 。但其在永宁元年为罗尚别驾时所提出“欲宽迸民一年”的建议,仍然是着眼于蜀中世家大族的利益,希望益州统治秩序稳定,以巩固晋王朝在益州的统治为出发点。
常璩引用常宽、杜弢的看法作为其讨论晋朝之败、李氏之兴的语境,即从反思晋朝政策失误的角度立论。常璩认为,益州局面的崩坏有三个重要关口———“流民初西,当承诏书闭关不入; 其次易代赵廞,选宜内遣; 平西绵竹之会,听王敦之计,少可以宁。” 所谓“流民初西”事,乃指元康八年( 298) ,天水、略阳、扶风、始平、武都、阴平等六郡流民至汉中,上书晋朝廷求寄食巴、蜀,朝议不许,侍御史李苾持节慰劳,反受贿于流民,上表请求允许流民入蜀就食,导致流民“散在益梁,不可禁止”。常璩认为流民入蜀是晋朝益州社会情况复杂化的开端。
流民初入益州时,益州刺史赵廞党附贾氏,贾氏势力以贾后为中心,是晋惠帝元康年间实际执政者。赵廞于元康六年( 296) 上任,配合梁州镇压关中氐、马兰羌之反。永康元年( 300) 贾后败后,洛阳朝廷的政治变动波及益州,新执政的赵王伦以成都内史耿滕代替赵廞刺史之职。已经陷入混乱的洛阳朝廷试图仅以一纸命令肃清贾氏在益州的势力,反而激起赵廞“刘氏割据之志”,“乃倾仓廪,振施流人,以收众心” 。因李特等与赵廞同为巴西郡人,赵廞以之为爪牙。在赵廞的支持下,李特等“聚众”成为军事势力,“专为寇盗,蜀人患之”。耿滕站在蜀人立场上上表请六郡流民返乡。赵廞、耿滕关于益州统治权之争,演化为六郡流民与土著蜀人之争。赵廞、耿滕之争,以受到流民支持的赵廞胜利而告结束,但随后赵廞又为李特所攻杀。常氏本为蜀郡世家大族,其对六郡流民与蜀人对立之势有切身感受,故而将赵王伦主导的洛阳朝廷之政策失误看作是益州政治局面陷入混乱的源头。
所谓“平西绵竹之会”,指永宁元年( 301) 正月李特攻灭赵廞后,梁州刺史罗尚被拜为平西将军、假节、领护西夷校尉、益州刺史,率卫节兵、梁州兵、上庸都尉义歆部、牙门将王敦兵,凡七千多人入蜀,李特惧,遣弟李骧迎奉,并与李流奉牛酒劳于绵竹。在绵竹之会上,牙门将王敦、广汉太守辛冉曾建议罗尚于会所杀李特等,但不为罗尚所采纳。常璩认为罗尚不“听王敦之计”,纵虎归山,才会发生随后与李氏之间的战争,否则“少可以宁”。
对于罗尚的这一重大决策失误,常璩认为与辛冉有关。“辛冉本赵王伦所用,非资次,召当还,欲讨廞以自新”,故先同王敦诛杀李特之议,罗尚不纳后,又提醒李特“故人相逢,不吉当凶”,使李特“自猜惧”,由此引发与罗尚之间的对立。刘琳依据《晋书》考证,正月、二月间绵竹之会时,赵王伦正当政,常璩所言召还辛冉之事发生于同年夏季。由此可知,常璩对辛冉在绵竹之会中矛盾表现之缘由的推论有误。这种错误乃因常璩对辛冉存有成见,即认为辛冉起自赵王伦“非资次”的提擢,故而其人并无根本的政治原则,其所作所为旨在激化蜀中矛盾,以获取政治资本。
在常璩的记述中,除在绵竹之会中往复挑拨罗尚与李特的矛盾外,辛冉还是杜弢“欲宽迸民一年”之策的反对者,是官府“设关以夺取”流民财物的倡议者与执行者。辛冉之所以能够对益州流民政策有决策影响力,乃是因为其担任太守的广汉郡为流民聚集之所。永宁元年( 301) 十月李特起事时设北、东二营为根据地,均在广汉境内。李特起事后,首战即与辛冉交锋,夺取广汉,以广汉为统治核心区,与罗尚在沿都安至犍为的七百里战线上进行对峙。
在辛冉逃亡后,阎式在答复罗尚书檄时评价“辛冉倾巧”,这一评价与常璩对辛冉之描述性质相同,足见“辛冉倾巧”为当日六郡流民与蜀中大姓之所共识。按《晋书·张华传》,辛冉为赵王伦亲信孙秀友人,当梁王肜与张华谋诛孙秀,辛冉说服梁王肜放弃想法,可见辛冉亦为赵王伦党羽。时人对孙秀的评价是“变诈,奸人之雄”,与阎式对辛冉“倾巧”的评价相同,二人不仅为“友人”,更是同类。广汉失守后,辛冉出奔江阳,后逃亡荆州,依附荆州刺史刘弘。据孙盛《晋阳秋》记载,“辛冉以天子蒙尘,四方云扰,进从横计于弘,弘怒斩之,时人莫不称善。”由此可见,辛冉并无忠于晋室的立场,其政治投机行为亦为荆州主政者及“时人”所鄙夷。
从常璩与孙盛对辛冉的叙事立场一致可见,常璩不仅代表蜀中世家大族的立场,更代表了世家大族的广泛立场,即认为西晋统治的崩溃,正是缘于辛冉、孙秀此类“非资次”人物的“从横计”,罗尚的失败只是其中一个环节。而重用辛冉、孙秀的赵王伦,自然也须对西晋的崩溃负责。如果联系常璩所言“其次易代赵廞”事亦与赵王伦的失策有关,则常璩所言三次失策,有两次均由赵王伦造成。《华阳国志·序志》述《大同志》云: “帝纮失振,任非其良,赵倡祸阶,乱是用长,罗州播荡,朱旌莫亢。”“赵倡祸阶”与“罗州播荡”,皆为“帝纮失振,任非其良”的结果。由此可见常璩对赵王伦“篡逆”及其用人政策持有强烈批判态度。
在八王之乱中,唯有赵王伦废黜晋惠帝、自己登基称帝,故在两晋的政治语境中,赵王伦的形象甚为负面。赵王伦即位后,齐王冏等起兵讨伐,檄文所至,获得诸方支持。如新野公歆参军孙询声称“赵王凶逆,天下当共讨之”; 扬州主簿赵诱言“赵王篡逆,海内所疾”,建议刺史郗隆出兵响应,郗隆“犹豫不决,遂为其下所害” 。成都王颖发兵应齐王冏,“羽檄所及,莫不响应,至朝歌,众二十余万。”祝总斌先生认为赵王伦的军事实力远比齐王冏强大,但其即位后不久便为齐王冏等推翻,正是因为其“篡逆”。在当时的政治话语中,赵王伦“篡逆”还被界定为信用孙秀的结果。永宁元年( 301) 四月,晋惠帝反正,癸亥诏书言“逆臣孙秀敢肆凶虐,窥间王室,遂奉赵王伦饕据天位”,“前赵王伦为秀所误”云云。因而,反对赵王伦“篡逆”,还带有反对孙秀等“非资次”寒人干政的性质。
赵王伦执政时期( 300 - 301) ,正值赵廞之叛、罗尚入蜀、绵竹之会等益州政局的重大转折关口,在常璩的叙事中,晋朝在这些关键时刻全部失败,导致“三州倾坠”,其责任归咎于赵王伦的统治,尤其是其所信用的辛冉,相当于蜀中政局中的孙秀。
由此可见,常璩在《大同志》中对“三州倾坠”的思考,除了秉持鲜明的蜀中世家大族立场以探究蜀中政局之外,还将矛头指向洛阳政局——赵王伦“篡逆”及其对“非资次”寒人的信用。这一思考模式显然与全国范围内的世家大族保持一致。因此,常璩在《大同志》中所表现的“晋朝认同”,并不仅仅是地方大姓对晋朝朝廷的认同更是站在世家大族的整体立场上,对晋朝所代表的门阀士族统治秩序的认同,因而其对“篡逆”者、“非资次”者有较为严厉的批判态度,并将“三州倾坠”看作是晋朝整体秩序崩溃的一个局部显现。
二、《华阳国志·李雄志》的叙事策略及其对东晋士风的认同
任乃强认为“常璩旧撰《蜀汉书》,本以《景帝( 李特) 本纪》上承蜀汉后主,其下为武帝雄,哀帝班纪,下接李寿,称‘今上’,入江左,改写为《华阳国志》,乃分割成此两篇” 。如上文所述,《大同志》并未将李氏崛起看作导致晋朝蜀中统治崩溃的原因,而是将之作为结果去考虑,因而《大同志》当是在《蜀汉书·景帝本纪》基础上作了大幅修改。《李特雄期寿势志》主要记述从永兴元年( 304) 李雄称成都王至永和三年( 347) 李势降桓温,即成政权建立至汉政权灭亡之间四十三年事,也即常璩所谓“正僭号四十三年”。常璩《序志》对这一段历史如此评价:
素精南飘,天维弛纲。薨薨特、流,肆其豺狼。荡、雄纂承,歼我益、梁。牧守颠摧,黔首辛尝。三州毁旷,悠然以荒。络结王网,民亦流亡。
这段史论与《大同志》的叙事立场与叙事角度相同,以晋为“我”; 将李特、李流等崛起看作“天维弛纲”的结果。比《大同志》更进一步的是,常璩对李氏统治持否定的态度,如以“豺狼”喻李特、李流,又言李氏对三州社会的破坏,“黔首辛尝”、“三州毁旷”、“悠然以荒”等等,此类论断还出现在《序志》卷首绪论中,已见前引。然而在《李特雄期寿势志》中,常璩却对李雄的统治给予了高度的肯定:
雄乃虚己受人,宽和政役,远至迩安,年丰谷登。乃兴文教,立学官。其赋民,男丁一岁谷三斛,女丁一斛五斗,疾病半之。户调绢不过数丈,绵不过数两。事少役稀,民多富实,乃至闾门不闭,路无拾遗,狱无滞囚,刑不滥及。
常璩此段记述为《晋书·李雄载记》所采信,几乎原文照录,《晋书》又云: “由是夷夏安之,威震西土,时海内大乱,而蜀独无事,故归之者相寻。”可见李雄治蜀颇有可称道之处。按《初学记》卷二七《宝器部·绢》引《晋故事》,“凡民丁课田,夫五十亩,收租四斛。”《晋书·食货志》所载户调式规定“远夷不课田者输义米,户三斛”。李雄“谷三斛”之制显然是仿照户调式,按“远夷”的标准收租。户调式又规定: “丁男之户,岁输绢三匹,绵三斤,女及次丁男为户者半输。其诸边郡或三分之二,远者三分之一。夷人输賨布,户一匹,远者或一丈。”李雄户调绢数丈、绵数两,与远郡丁女的征收标准相同,与夷人输賨布的标准近似。可见李雄是将西晋对賨人的户调规定扩展到其辖境内全部族群。对于蜀中汉人而言,李雄所制定的租税、户调标准较之西晋为轻。
由此可见,常璩《序志》所言李氏据蜀时“平原鲜麦黍之苗,千里蔑鸡狗之响”,纵非虚言,但亦非全部实情。《序志》所言主要在于迎合东晋统治者,重点在于表达常璩的政治立场。正因如此,在《李特雄期寿势志》中,常璩着力发掘李氏拥晋的面向。其记咸和九年( 334) ,张骏使参军傅颖、治中张淳遗书于李雄,劝去尊号,称藩于晋,李雄谓曰: “吾过为士大夫所推,然本无心于帝王也”,“进思共为晋室元功之臣,退思共为守藩之将,扫除氛埃,以康帝宇”,“引领东望,有年月矣”。《晋书·李雄载记》记其言为“我乃祖乃父亦是晋臣,往与六郡避难此地,为同盟所推,遂有今日,琅邪若能中兴大晋于中夏,亦当率众辅之”。《晋书·张骏传》文字相同。李雄此言为建康朝廷、凉州所知,当因张淳之转述,故《晋书》文意虽然同于常璩,但表述如“亦是晋臣”、“当率众辅之”则更为卑己尊晋。
然据《张骏传》,参军傅颖、治中张淳使蜀为两件事。张骏遣傅颖出使东晋,假道于蜀为李雄所拒。故再遣张淳称藩于蜀,其意仍在假道。李雄对张淳使晋多番阻扰,试图将之谋杀、扣留。虽然常璩记张淳使蜀、晋之事于咸和九年,但《资治通鉴》以追述的方式记于咸和八年文末。东晋除授张骏镇西大将军的时间是咸和八年正月癸酉日,同月丙寅,李雄将李寿攻陷宁州,宁州刺史尹奉及建宁太守霍彪降李雄。由此可见,张淳使蜀的时间至迟在咸和八年正月,此时正是李雄经略宁州之时。在成、晋战争中,上引李雄之语( “本无心于帝王也”、“进思共为晋室元功之臣”) 仅为外交辞令,并非表明其愿意去尊号、称藩于晋。
常璩于永和三年( 347) 前任散骑常侍,散骑常侍“自魏至晋,共平尚书奏事”,对咸和八年时李雄的大政方针自是明晓。常璩之所以塑造李雄“进思共为晋室元功之臣”的形象,除了迎合东晋统治者的正统性诉求外,或许还是减少东晋朝廷对成汉降人的敌视。为此,常璩还记述李雄“雅谈”之事:
巴郡尝告急,云有东军。雄曰: “吾常虑石勒跋扈,侵逼瑯琊,以为耿耿,不图乃能举军,使人欣然。”雄之雅谈多如此类。
永兴元年( 304) 冬,益州刺史罗尚移屯巴郡,巴郡成为西晋蜀中统治的核心区,直至建兴三年( 313) 李雄占据益州全境。上引所谓“东军”,乃指受瑯琊王司马睿节制的军队。建兴元年( 311) ,王敦督陶侃攻击杜弢,建康势力进入荆州。太兴元年( 318) ,王敦为荆州刺史,荆州成为重要的方镇。故而“巴郡尝告急”事仅可能发生在东晋建立( 317) 以后,李雄以“瑯琊”指称东晋,隐含不承认琅玡王继承西晋之正统的意味。
然而,李雄“常虑石勒跋扈,侵逼琅琊,以为耿耿”之语,则表明其与东晋同仇敌忾之意。不与刘、石通使,是东晋朝廷的基本立场。咸和八年( 333 ) 正月丙子,“石勒遣使致赂,诏焚之”。常璩记录李雄此番“雅谈”,旨在表达成政权对建康君臣的支持,表明二者关系有异于刘汉、石赵与东晋的关系。
李雄之“雅谈”的表现,还体现在其清谈、通达之处,即不在自己立场上措意“东军”,而是从天下全局出发对东晋持有理解之同情。这一思考,正是玄学化的思维方式,正如阮籍所言“至德之要,无外而已”,“忽焉自已”瑏瑠。田余庆先生认为两晋之际门阀士族皆有由儒入玄的过程,“东晋玄学一枝独秀,符合门阀政治的需要。”清谈、放达成为两晋士风的主要表现。关于李雄的气质面貌,常璩记载其“以烈气闻”,又言成政权建立后,李雄“兴文教、立学官”; 《晋书》亦言李雄“兴学校、置史官,听览之暇,手不释卷”。这表明李雄具有一定的知识教养,也明晓治国文教之道。然而,常璩又称其“为国威仪无则,官无秩禄,职署委积,班序无别,君子小人服章不殊”,礼法为汉晋名教之治下士大夫的基本素养,李雄对之较为生疏,可见其文化素养并未达到论学的程度。常璩所谓李雄之“雅谈”,其实是按照东晋门阀士族以清谈、玄学风度论人的标准,对李雄形象进行建构。这一建构本身,蕴含着常璩对东晋士风的认同。
三、《华阳国志·李寿志》所述“附晋”路线与“以夏变夷”
李雄薨于咸和九年(334) ,兄子李班即位,随后为李雄子李期所杀。咸康四年( 338) ,李雄从弟李寿起兵废杀李期,称“汉皇帝”。对于这段历史,常璩论曰:
期倡为祸阶,而寿、势终之,《诗》所谓“乱离瘼矣,爰其适归”者也。长老传谯周谶曰: “广汉城北有大贼,曰流曰特攻难得,岁在玄宫自相贼。”终如其记。先识预睹,何异古人乎! 历观前世伪僭之徒,纵毒虔刘,未有如兹。
常璩以李氏对应谶言中的“大贼”,视之为“伪僭之徒”,认为李期、李寿、李势之“自相贼”、“纵毒虔刘”不仅应验了谯周之谶,而且其程度为前世未有。对于李氏“自相贼”的不同阶段,常璩给予了不同的阐释。李期杀李班,乃是因为李雄以兄子为太子,故而为李氏内乱埋下祸根。常璩记述李雄立太子时李骧之断语“乱始于是矣”,借以表达自己的意见。
李寿之杀期自立,《晋书》侧重于从成、汉政权更替的角度予以解读。“及即伪位之后,改立宗庙,以父骧为汉始祖庙,特、雄为大成庙,又下书言与期、越别族,凡诸制度,皆有改易”,“耻闻父兄时事,上书者不得言先世政化,自以己胜之也”。《华阳国志·李寿志》自宋刻本始缺咸康五年以下文字,与上引相关记述为李寿“尊父骧曰献帝,母昝氏曰太后”。《华阳国志》的叙事重点在于解释成、汉易代乃是蜀中“附晋”势力乘时而动的结果。
在李寿举兵的决策过程中,巴西龚壮、巴西解思明、略阳罗恒等人起到关键作用。龚壮为巴西高士,李寿“每谋壮以自安之术”。按常璩所述,“壮之父及叔皆为特所杀,欲假手报仇”,故说服李寿起兵夺位,其辞: “立事何如舍小从大,以危易安? 开国裂土,长为诸侯,名高桓文,勋流百代矣。”《晋书·隐逸传》所载龚壮说辞稍有不同: “节下若能并有西土,称藩于晋,人必乐从。且舍小就大,以危易安,莫大之策也。”《华阳国志》所谓“开国裂土,长为诸侯”之涵义,即《晋书》中的“称藩于晋”。《资治通鉴》卷九十六《晋纪十八》“成帝咸康四年”所载较《晋书》为详,龚壮明言“巴蜀之民,本皆晋臣”。任乃强认为《晋书》、《资治通鉴》所载皆出自《华阳国志》。
在常璩的记述中,李寿起兵代表着晋遗民“附晋”的志愿。《晋书·隐逸传》言龚壮“与乡人谯秀齐名”,谯秀为蜀汉名士谯周之孙。谯氏为巴西大姓,按《华阳国志·后贤志》,谯秀之父谯熙为益州大中正,掌管益州士人的品状。谯秀叔父谯贤为李雄巴西太守马脱所杀,从兄弟谯登“募巴蜀流士得二千人”,不仅斩杀仇人马脱“食其肝”,而且进驻涪城,成为李雄最强劲的对手。与李雄交战中,谯登“兵穷士饿,誓死不退,众亦饿死,而无去者”。谯登被俘后,“无服降臣折情”,为李雄所杀后,“连阴雨百余日,雄中以登为枉,而所领无辜,怒气感天”,迫使李雄下赦。可见,巴西谯氏成为蜀中士族抵抗李雄统治的代表,获得包括李雄统治区( “雄中”) 在内的广泛尊重与同情。正因如此,桓温平蜀后,上表推荐谯秀,云其“抗节玉立,誓不降辱,杜门绝迹,不面伪庭”,“于今西土,以为美谈”。
龚壮、谯秀代表了成、汉政权中“附晋”的坚定力量。李氏内乱为其实现政治抱负提供了机会。李寿的军事力量聚集在涪城,“许赏城中资财,得数千人,南攻成都”瑏瑡,涪城正是以前谯登与李雄鏖战之地。李寿多次聘命龚壮、谯秀,就是看重其在当地的影响力。谯秀逢萧敬之乱时,避难宕渠川中,“乡人宗族冯依者以百数”,足见谯氏潜在的社会势力。然而,在成、汉政权更替过程中,龚壮等人发挥政治影响力并非依靠军事势力,而是依靠意识形态解释权。
常璩云李寿之所以问计于龚壮,乃是因为“岷山崩,江水竭,( 李) 寿缘刘向之言而恶之”。刘琳推断此事发生在咸康三年( 337) 。元延三年( 前10) ,曾发生同样的现象,刘向援引岐山崩、三川竭为周幽王亡国之征兆,推断“汉家本起于蜀汉,今所起之地山崩川竭”,“殆必亡矣”。李寿颇为相信谶言,故而“谋壮以自安之术”。在蜀中,谯氏是著名的谶纬世家,谯周之父“治尚书,兼通诸经及图、纬”,陈寿云谯周能“以术知”未来事,常璩撰《华阳国志》更是频频引用谯周谶言。前引常璩所述谯周谶言“岁在玄宫自相贼”,龚壮亦曾在给李寿的上书中引用,其言曰“‘玄宫’之谶难知”,可知龚壮亦熟悉谯氏谶纬之学,其学术素养当与谯秀相似。龚壮、谯秀郡望皆为巴西,如常璩所言,“其人自先汉以来,傀伟俶傥,冠冕三巴”。李寿长史解思明亦为巴西人,“为谋主”,龚壮“附晋”的主张正是在他的支持下才付诸实施。由此可见巴西士大夫群体对李寿集团意识形态及谋略举措有深刻响。
李寿称汉皇帝后,“以安车束帛聘龚壮为太师,壮固辞,特听缟巾素带,居师友之位”。这一举措与李雄称成都王后对待范贤相同,“贤既至,尊为四时八节天地太师”。李寿聘龚壮之太师,按成、汉官制,当近于李雄聘范贤太师之位。李雄成政权之建立,与范贤的配合极为重要,范贤不仅是大姓,而且是巴氐所世奉天师道之教主。范贤太师之位,显然有成政权意识形态建构之色彩。
在李氏中,李寿的文化面貌与众不同,常璩称其“爱尚学义,志度少殊于诸子,雄奇之”。《晋书》称“敏而好学,雅量豁然,少尚礼容,异于李氏诸子。雄奇其才”。《晋书》的记载出自崔鸿《十六国春秋》所采常璩文字。所谓“爱尚学义”、“敏而好学”的对象是“礼容”。正因如此,李雄的文化面貌与宗奉天师道的李氏诸子不同,故而李雄“奇之”。李寿称汉皇帝,“凡诸制度,皆有改易”,恐怕并不止于“与期、越别族”,还在于国制的改弦更张。前引《晋书》称李寿“动慕汉武、魏明之所为,耻闻父兄时事,上书者不得言先世政化”,所谓“慕汉武、魏明之所为”,正是以更化改制为方向。其所“耻闻”父兄时事及先世政化,或许也包括天师道对成政权的影响在内。汉政权建立后,“成诸李子弟无复秉兵马形势者,雄时旧臣及六郡人皆斥废也”,统治阶层的彻底更换,需要意识形态的更张以作配合。
在此意义上,李寿聘龚壮为太师,标志着汉政权意识形态的建立,同时也是蜀中“附晋”势力在意识形态上的胜利。龚壮“每叹中夏多经学,而巴蜀鄙陋,兼遭李氏之难,无复学徒,乃着迈德论”,谯秀被桓温赞誉为“镇静颓风,轨训嚣俗; 幽遐仰流,九服知化”,可见龚壮等人除了在政治上“附晋”外,更是在文化上有意识地以夏变夷。
李寿入成都后,“背( 解) 思明所陈之计,称汉皇帝”,龚壮、解思明等“为晋称藩”的目标未能达成。咸康四年( 338) 八月,龚壮借“天连阴雨,禾稼伤损,百姓饥疫”之际,上表李寿,指出这一灾害“或者天以监示陛下”,“且‘玄宫’之谶难知,而盟誓顾违”,“愚谓宜遵前盟誓,结援吴会,以亲天子”。龚壮试图再次以灾异、谶言警示李寿,威胁其遵守“举国称藩”之盟誓。咸康五年( 339) 二月,罗恒、解思明趁寿疾病时,“复议奉晋计”,但当月晋军破巴郡,“寿以为附晋,晋当以兵威,故不能自断,遂辍计。”虽然终李寿之世,“附晋”者未能如愿,但在李寿集团内,“附晋”的势力一直存在。李寿得龚壮上表后,“秘藏之”,不愿宣之于众,即表明“附晋”势力已为“汉皇帝”所忌惮。
常璩于《李寿志》中详细叙述龚壮之谋,罗恒、解思明之朝争,并将龚壮上表长文收录,其实旨在表明李寿集团内部“附晋”势力的努力及其成果。常璩自身亦属于“附晋”一方。永和三年( 347) 桓温伐蜀,常璩为汉政权内的主降派。刘琳认为常璩收录龚壮此表,乃因龚壮劝李寿降晋与自己劝李势降晋相同,意在表明其对晋之忠诚。《李寿志》既是对历史的叙事,更是对时事的叙事,旨在向东晋朝廷叙述成、汉政权内“附晋”者的功绩。而且“附晋”不止于政治行为,更是蜀中士大夫通过文化教化实现“以夏变夷”的举措。
四、结论
《华阳国志》中关于成汉史的叙事集中于《大同志》、《李特雄期寿势志》中,此二志为常璩入晋后割《蜀汉书》而成。其编撰体例是,将建兴元年( 313) 十月梁州州城陷落之前的益、梁、宁三州历史编入《大同志》,以西晋为叙事主体。二志“显挺年号”,凡纪年皆用两晋年号,不用成汉年号。这些都表现常璩尊晋正统之用意。
除尊重两晋的正统性外,常璩的晋朝认同还有更深的内涵。在探讨晋朝益州统治崩溃之根本原因时,常璩以流民入蜀、易代赵廞、绵竹之会为蜀中政局三个转折点,认为晋朝的失策缘于赵王伦“篡逆”及其对“非资次”寒人辛冉等人的信用。常璩的“晋朝认同”,并不仅仅是地方大姓对晋朝朝廷的认同,更是站在世家大族的整体立场上,对晋朝所代表的门阀士族统治秩序的认同。
对于李雄在蜀中的统治,常璩在《序志》中多以贬笔叙述,但在《李雄志》中则又记述李雄“虚己受人,宽和政役”的善政。而常璩所着意记述李雄“进思共为晋室元功之臣”的形象,却并不能与当时李雄积极经略晋土的实际行动符合。常璩对李雄“雅谈”的记述,所迎合的是东晋门阀清谈、放达士风。因此,《华阳国志》李雄叙事作了迎合东晋门阀士族的改造,表现出常璩对东晋士风的认同。
《李寿志》叙事侧重于“附晋”士人在成、汉易代中的作用。龚壮、解思明等巴西士人,不仅在政治上明确提出“举国称藩”的要求,而且其借成、汉易代制度改易之时,以包含图谶的儒学取代天师道,完成意识形态上的改弦更张。因常璩也为“附晋”士人的代表人物,故其《李寿志》叙事,不仅有更鲜明的政治立场,而且在标榜蜀中士大夫用教化“以夏变夷”的文化担当。
综上可知,《华阳国志》成汉史的叙事,其编撰体例、显挺年号、叙事立场,皆体现了以晋朝为正统的观念。但是常璩的“晋朝认同”不止于正统性的政治认同,更是对两晋门阀统治秩序的认同。因此,常璩将西晋蜀中统治的崩溃看作是赵王伦篡位及寒人乱政的局部表现。在叙述蜀中情况时,又按东晋士风来阐述李雄之“雅谈”,以取得东晋门阀阶层的认同。在叙述成、汉易代时,着力发扬蜀中士人的道义担当与教化责任。这些都表明常璩是在两晋门阀整体立场上叙述成汉史,其对士大夫阶层的精神认同要高于政治认同与地域认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