轶事二则之二(资治通鉴卷二〇八之十一)
神龙二年冬十月丙辰(十六日),唐中宗任命蒲州刺史窦从一为雍州刺史。窦从一是窦德玄的儿子,原名窦怀贞,为避韦皇后之父韦玄贞的名讳改名为窦从一。窦从一一向阿谀依附权贵。太平公主曾和佛寺为争夺一座利用水力加工米面的碾而打官司,雍州司户李元纮(李道广的儿子)判决佛寺胜诉。窦从一得知后非常害怕,他急忙下令让李元纮改判太平公主胜。李元纮不但不听,还在判决书最后用大字写道:“南山可移,此判无动!”
有一次,安西大都护郭元振到突骑施乌质勒的牙帐中商议军事,正好赶上天降大雪,风也很大。郭元振在牙帐前和乌质勒面对面站着谈了很长时间。地上的雪都积了很深,郭元振连脚都没移动,由于乌质勒年高体弱,他耐不住严寒,在这次会面之后就死了。乌质勒的儿子娑葛于是聚集军队,打算进攻郭元振。郭元振的副使、御史中丞解琬得知这一消息后,劝郭元振趁夜逃离此地。郭元振说:“我以诚心对待他们,又有什么可以怀疑和害怕的呢!再说咱们这些人都处在他们的势力范围之内,就算是想逃走,又能逃到哪里去呢?(吾以诚心待人,何所疑惧!且深在寇庭,逃将安适!)”于是十分镇静地躺在床上。第二天早上,郭元振亲自来到乌质勒的牙帐吊唁,他放声痛哭,表现得十分悲伤。乌质勒的儿子娑葛被郭无振的义气所感动,便又像以前那样善待他。随后,唐中宗册命娑葛承袭鹿州都督、怀德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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