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执行异议之诉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修订版)
相关推荐
-
虚假诉讼的救济(二)——案外人申请再审
本文是财富传承君之道的第256期文章 往期同系列文章:<虚假诉讼的救济>(一)--案外人提起执行异议 对虚假诉讼案件的救济,我们在上一篇文章中分析了提起执行异议的方案.提起执行异议的前提是 ...
-
审理执行异议之诉案件疑难问题解答(二)
来源:省高院 (2014年6月20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2533次会议原则通过) 一.关于执行异议之诉审理程序 1.案外人对诉讼保全所涉的执行标的是否可以提出执行异议之诉? 答:应区分案外人 ...
-
高院关于审理执行异议之诉案件的60个重要疑难问题的解答(详细全文)|吉林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执行异议之诉案件若干疑难问题的解答(二) 为不断提高审判质效,统一裁判标准,正确.及时地审理我省执行异议之诉案件,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经过深入调研及广泛征求意见,根据< ...
-
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的简单评述
条文内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 金钱债权执行中,案外人依据执行标的被查封.扣押.冻结前作出的另案生效法律文书提出排除执行异议,人民 ...
-
最高人民法院裁判规则: 执行异议之诉中,被拆迁人安置房优先权、买受人期待物权、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及债权人抵押权,四权的顺位处理
被拆迁人对拆迁还建房产享有的优先权优先于买受人的期待物权,买受人的期待物权优先于工程承包人对工程款享有的优先受偿权,而工程款的优先受偿权又优先于债权人对不动产享有的抵押权.所以,上述四种权利的顺位应是 ...
-
最高院:非执行案件的当事人,亦未参与执行异议的审理,不能作为其后执行异议之诉案件的第三人参加诉讼。
专注行政法 6篇原创内容 公众号 关于一审是否存在程序违法问题.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实,2019年12月16日,兰州中院审判员王博于该院约谈了和平公司法定代表人周和平,并向其告知以下内容:和平公司以 ...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需要"民法典司法解释全文+民法典新旧条文对照一览表"的,可在本公号后台回复"司法解释"获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1. ...
-
【疑难研讨】在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案件中,申请执行人能否同时提起确权的诉讼请求?
在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案件中, 申请执行人能否同时提起 对执行标的确权的诉讼请求? [导言] 人民法院在审理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案件过程中,经常遇到有的当事人在申请对执行标的继续执行的同时,还要求 ...
-
执行异议及执行异议之诉案件的受理及诉讼请求
我爱慕的人并不是那么多,我不愿失去他们中间的任何一个. --<洪堡的礼物>索尔·贝娄 1.案外人基于以下权利对执行标的提出异议,请求排除执行的,应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