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人都有病,每个人都需要救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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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都有病,每个人都需要救赎!
看完《芳华》,驱车回家,广播里正在剖析朴树和《送别》,客座嘉宾说,朴树是个典型的抑郁症患者。我判断着这句话的真伪,想到了何小萍。如果,我说何小萍是个病人,看过《芳华》的列位亲同意吗?我是说,她在精神分裂之前,已经病了很久了。

然后,我又想到了一个女孩,是樊登在讲《自卑与超越》一书时提到的一个疯子。她疯到何种程度呢?她以为自己是条狗,整天满地爬,吐口水,学狗叫……医生对待她的方法是吃药、打针、关禁闭、电她。但她依旧天天咬人,不为所动。后来,阿德勒博士让她回归了正常人。因为他找到了她精神疾病的症结——就是与同伴分离的问题太严重,她太孤独,没有和周围的人产生链接。而这种心理上的分离,最严重的后果就是发疯。和何小萍像吗?至少我以为有些相像。阿德勒最终用温柔和关爱医治好了她。我想着剧中的何小萍,佩服并心疼着,她强大到自己医好了自己。
每个人都有病,每个人都需要救赎——这是我看完这部影片最深刻的体会。

五个月前,我就读完了原著。所以,这一次,没有太多感性。我完全是带着一种比较的心态,来找寻小说与电影的异同,或者,我是来看冯导的,我想知道他用什么样的视角来诠释这部电影。
电影里的何小萍从一开始就是个弱者。她被鄙视、被欺凌。炫把基本功摔个跟头;敬个军礼被人说成耍猴;外套是泔水的味道;照片是作贼的证据;打枪会误中别人的靶子;跳舞被同伴嫌弃,那个拙劣“文胸”的曝光更是把她剥得一丝不挂,浑身上下,是赤裸裸的自卑……
书里的小萍(何小曼)从小就是个苦孩子,父亲在她上幼儿园的时候因为付不起一根油条钱“畏罪”自杀了。母亲带着六岁的她改嫁,寄人篱下的“拖油瓶”从小就学会了识相,她像一条狗一样,有时候母亲给她夹一块红烧肉,她会马上把它杵到碗底,用米饭盖住,等大家吃完离开,她再把肉挖出来一点点地啃;她用足够冰凉的半盆冷水把自己泡成高烧,只为了换取一刻带着母亲温度的拥抱;她渴求着一件红毛衣,结果,却被母亲穿到了妹妹身上。于是,她把红毛衣变成了一堆堆弯弯曲曲的线头,用一个作废的铝盆,在煤气灶上煮上了黑色的染料,和着咒语,更改了红毛衣的历史。
这些情节,影片里都略去了,影片中保留的,关于两件衣服的事件。一是“借”军装,如果没有这些铺垫,你可能会质疑,不就一件军装吗?为什么不大大方方地借呢?因为,她的自卑已经深入骨髓,没有人会借军装给这样一个卑微的人,她是劳改犯的女儿何小萍,她是从来不被待见的何小萍。另一个事件是海绵文胸事件,没有人发觉那是一个卑微女孩的自我挽救,这种行为被看成造假、腐化堕落。集体的猛攻把一颗心置于冰点。所以医生说,一棵冻得太久的白菜,乍然的温暖会让她措手不及。
我并不认为她和刘峰是相爱的,他们,只是相互取暖。何小萍喜欢刘峰,其实是想要一个大哥,或者父亲,能够接纳和保护她。原谅我,虽然看到了何小萍一个人给刘峰送行,看到了他心心念念地找寻刘峰,看到了她最后依偎在了刘峰肩膀上,但是,我仍是没有看到爱情。

刘峰,是一个具有超我人格的人。什么叫“超我”?就是距离“自我”和“本能”很远。刘峰来到人间,只应该做一件事情,本本分分地做他的模范标兵。猪跑了去追猪,表坏了修表,出差了帮同伴捎东西,人家要结婚了义务赶工做个沙发……他好得令人质疑。这世间怎么会有这样无条件、非功利的好?一个其貌不扬的身躯里怎么容忍得了这么多的好?
严歌苓借萧穗子的口这样描述了刘峰的出场——“一个暮夏的傍晚,大家在露天走廊上消食发呆,刘峰就在人们无聊的视野里走过来走过去,两个大水桶水装到要满出来,可担水人有能耐让它滴水不漏。吃撑了的长号手叹道“怎么就不累死他?他叫什么名字?”旁边的贝斯手说——刘峰。长号手拉长声调——Li-u-Feng——我X,整个一雷又锋。”
我推敲了一个这个诨号的词性,贬义的成份倒多了些。他的所作所为不被人理解。实际上,人们表面迎合夸赞他,心里多半还是存在着怀疑和排斥的。我想起一个小说中的情节(忘记哪本书了),整个村子都是麻风病人,如果健康人误进了村子,就会被处死。因为大家都有病,就好像没病了,而一个没病的人反倒会被不容于世。刘峰的“触摸事件”是偶然吗?想来,不是。有没有人,一直在等待,等待这个“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善良人露出“肮脏、龌龊”的一面?有啊,电影只呈现了审训、收拾行李及何晓萍独自送行的镜头。冯导略去了林丁丁的揭发,略去了公开批判大会,更略去了刘峰最后的屈服,他这样说:“我表面上学雷锋,内心是个资产阶级的茅坑、臭得招苍蝇,脏得生蛆。”
至恶是病,至善也是病。非我族类,必然有病!

何小萍和刘峰都是剧中的边缘人,我一边看一边走思。带了一兜桔子,递给右边两个陌生人,分给左边两个同事。然后,我能边看电影,边听见左边同伴哭了一整场,右边的同伴唱了多半场。我情绪激动了两次,终究没有流出泪来。我发觉,我看的不是透着芳香气息,其华灼灼的青春,隔着动荡的年代,我看到了我自己,我想起了自己一个同班同学。
那是个成绩超好、也勤奋刻苦的同学。她在上学时有过一次偷拿舍友东西的经历,然后,整个班级便开始排斥她,也包括我。我们中,有郝淑雯、有萧穗子、有小芭蕾、有朱克、也有文工团领导……后来,她向班里一个男生示好,我们冷眼旁观并暗地嘲讽着她,最终,看着她完成了一个人的独角戏。
十多年后,同学聚会,依稀听人说起,她精神出了问题。单位里不敢让她上班教课,没有人能联系到她,因为,她变成了一个连手机都不会使用的人。我有片刻的恍惚,试图把我听到的这个人和学生时代的那张面孔重叠起来。可惜我做不到了。我唯一记得的是,我不喜欢她。

没有经历过《芳华》的年代,但是经历过那样的青春。我有一丝汗颜。但是,想想又释然了,因为这个世界,总有人高尚、有人自私、有人善良、有人卑劣……总有人在最好的年代虚度光阴,也总有人在最坏的年代洗尽铅华;总有人,会以美为名,以爱为体,用无悔而灿烂的芳华祭奠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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